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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白丝带”安全屋
   2014-11-25 15:03:50    文字:【】【】【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昨日,记者从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从2010年12月发出第一张人身保护令禁止家暴后,直至今年年初,第二次因为家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

    截至目前,我市迄今唯一一家专门针对“家暴”的服务机构——“白丝带”安全屋项目已开展一年多。从2013年5月启动,至今年3月,安全屋已救助了7名家暴对象,接受50例个案咨询求助。今年7月起,该项目主要和石岐区开展合作,以居住在石岐区的妇女儿童、尤其是受暴妇女为服务对象。

    市第一人民法院:四年发出2张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中,绝大多数妇女是受害者,往往受害人对加害人有经济依赖关系,这也导致很多受害人即使遭遇家暴也不敢声张或寻求帮助。

    ——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庭审判长钟劲松

    发出的人身保护令案比例较低

    2010年3月,我省试水推动家事审判合议庭制度,我市第一人民法院成为试点法院之一,据介绍,该院近年来平均一年审理各类离婚案件1100多宗,其中有自诉存在家暴的案件约10%,但最终认定为家暴的诉讼案件比例相当低,大约不到1%,而从2010年至今,该院也仅仅发出两张人身保护令禁止家暴。

    第一宗案件中的受害人张凤娟(化名)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遭受丈夫赵伟(化名)的长期殴打,每年约打三四十次,张凤娟为此曾多次报警,但终因经济依附于赵伟且考虑子女尚小等问题,而默默忍受没有提出离婚。直至2010年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发出第一张人身保护令。而赵伟在收到保护令后并没遵守,继续接近张凤娟,报警后,赵伟被公安机关拘留。

    第二个人身保护令是今年初的一宗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向离婚案件中的男方下发“人身保护令”,禁止其殴打、威胁妻子以及儿子;禁止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妻子或儿子的正常生活等。

    司法实践中家暴认定存在难点

    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庭审判长钟劲松称,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家暴案件仍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法律法规缺位、对于家暴的认定难,同时缺乏有力证据、家暴案件隐蔽性强等。

    如我国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了禁止家暴,但对家暴的表现特征、行为、损害程度、量刑依据等缺乏更明确、可实操的法律法规;

    其次,家暴隐蔽性强,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发生时往往只有加害人和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及时向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反映,很难事后认定家暴的程度和后果,导致判案难,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只能凭借证据以及个人经验,来判定是否构成家暴。

    “白丝带”安全屋:7人入住 最久的待了3个月

    肢体暴力是最常见的情况,受暴对象往往身体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外伤。另一类则是由言语暴力而引发的肢体暴力,比如辱骂伴随的拳脚相向等。

    ——市益群社工中心公益项目部服务主任杨雪莉非户籍妇女居多肢体暴力最常见
    据市益群社工服务中心公益项目部服务主任杨雪莉介绍,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白丝带”安全屋共有7名家暴对象入住。7人累计入住143天,最久的救助个案在家暴屋住了3个多月。接受的一次性咨询、求助案例,共计50例。

    “所有57个救助个案,都有共同的特点。”杨雪莉分析说,救助个案多数为外省户籍妇女,年龄多集中在35至40岁左右。多数妇女有共同的特点——没有工作,身边没有其他亲人陪伴。

    杨雪莉说,50例一次性咨询、求助个案,则主要以咨询离婚后财产分配、儿女归属问题者居多。

今年以来暂未发生家暴重大恶性案件

    2012年10月,市妇联设立全市首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引入社工机构承接项目,缓解婚姻家庭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家暴问题。目前,在10个镇区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点。

    同时,开展“家添能量”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计划,扶持市益群社工服务中心开发了“白丝带”安全屋项目,与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市妇联今年在石岐区、东凤镇试点建立家暴警情处置示范镇区,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家暴警情处置机制,构建安全庇护屋、开展心理辅导,从机制上保障家暴受害人权益,协助他们处理家暴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暂未发生家暴重大恶性案件。

    典型案例

    受家暴母女经协调最终回归家庭

    湖南妹子阿霞(化名),30岁,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和家里关系不和,孤身来到中山,期间与新男友同居并育有一女。“阿霞曾在工地打工,但后来遭遇工伤,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相关社工称,受伤后的阿霞没再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还长期被男友施暴。2013年10月,不堪忍受男友暴力的阿霞,带着女儿离家出走。身无分文,阿霞只好带着女儿露宿在火炬区一处凉亭下。

    益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解决阿霞的工伤问题,益群社工与人社局社工取得联络。“安全屋”项目对于受暴妇女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社会保护措施,主要为了保护受暴妇女临时生活困难,协助受暴妇女暂时逃离危险环境,保护期一般不超过7天,最长为一个月。但是,阿霞情况相对特殊,母女二人生活无着,服务中心特别为她“开绿灯”延长了庇护期。

    记者了解到,经过社工协调,阿霞和女儿在安全屋住了3个多月后,终于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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